教育 & 社会科学

教育-教师教育委员会

会员

教师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 教育部的主席
  • 教师教育主任
  • 四至五名教师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院,有教师执照计划, 在各年级之间寻求表现的平衡, 中学和小学
  • 登记官或指定人员;
  • 两名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代表两种不同的许可水平
  • 如果系主任同时兼任教师教育主任, 另外委任一名教育署代表

椅子

教师教育署署长担任教师教育委员会主席. 


职责

政策制定,咨询,对外联络,上诉管辖权
  1. 作为十大网赌正规网址教师与外部许可和认证机构之间的联络人.
  2. 根据需要进行审查, 至少每五年一次, 所有教学认证模式在会议上确定其有效性:

(1)透视教师的需求; 
(2)十大网赌正规网址的毕业要求; 
(3)印第安纳州认证公告的要求; 
(四)相应认可机构的认可标准.

  1. 提出有关教师教育计划和教师资格认证模式的政策建议.
  2. 在谘询受影响的部门后,对教师证书模式作出轻微修改, 在十大网赌正规网址制定的指导方针和印第安纳州的认证公告范围内.
  3. 检讨教师教育署署长对所有申请入读教师教育的申请人的建议, 学生教学和最终认证. 学生代表将不履行此职责.
  4. 为未获教师教育总监推荐之学生提供上诉机构. 学生代表将不履行此职责.
  5. 向教师教育主任提出建议.


输入与输出

  1. 委员会可能会收到来自部门、分部和学术官员的建议.
  2. 委员会通过主席向全体教员报告工作. 政策项目可以通过执行委员会提交给学院或转发给其他委员会.
  3. 委员会应通过学术政策委员会处理所有增加或减少教师资格认证模式的建议, 最后的行动由全体教员决定.
  4. 主席应及时向教员报告教师资格认证模式的微小变化.
  5. 委员会应向教育部主席提交一份会议记录副本,以使主席充分了解委员会的行动. 主席还应提交会议记录副本, 不包括行政会议, 在教务处存档.